什么是大病救助保险?大病救助险你上了吗

根据相关的规定,医疗保险是在大家生病看病的时候给大家保障的保险,医保改革进程加快,鼓声渐密。制度的转变必然对人们既有的观念产生冲击,手里拿着大把白条的职工从心底里渴望着新制度赶快建立。可那些过惯了“看病靠政府、报销找单位”生活的职工,却总禁不住再三掂量,这一改革,享受的待遇是不是降低了?得了大病又该找谁去?因此大病救助保险很必要。
我国的医疗制度是根据相关的水平的来决定的,根据我国生产力水平和国家、单位的承受能力,新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保险水平和相应的筹资水平,只能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低水平、广覆盖”既是医保改革的原则,又是对这一制度的准确描述。基本医疗费用不再由国家和单位大包大揽,而是需要由单位和个人共同合理负担。作为目前我国社会保险制度中覆盖范围最广的一种保险制度,它想方设法保障的是绝大多数职工的基本医疗需要。从“大包大揽”到“保基本”的这一重大转变,使得政府终于在它应尽的职责上完成了角色的复归。在保障绝大多数职工医疗需求的同时,充分考虑到社会不同人群对医疗服务的不同需求,政府大力提倡要构建完善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我们国家的医疗保障体系已经越来越完善了,“完善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应该包括基本医疗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大病救助保险和社会医疗救助四个层次。也可将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纳入大病救助保险,使整个体系变成三个层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刘文海博士如是说:“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层次除基本医疗保险外,还包括其他三个具有附加性质的项目,即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职工大病救助保险和特殊人群如离休人员的医疗保险。”他形象地将基本医疗保险这一层次称之为“一拖三”。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廓清了政府的职责范围,同时也为企业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大病救助保险开拓市场提供了广阔空间。但有关专家指出,目前医疗保障体系的第二、第三层次区别主要在于企业为职工办理补充医疗保险,提取额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可从成本中列支,而大病救助保险则不能享受此种政策优惠。但依国际惯例而言,商业保险公司举办的人寿健康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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