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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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中心、管理部: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支取、转移管理,现就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因工作关系变动需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手续的流程明确如下:
一、在昆明辖区内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入的操作流程
在昆明辖区内,职工需办理异地住房公积金转入业务的,首先,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职工转入单位携带单位证明到各分中心、管理部为该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开立手续;其次,职工转入单位到所在的分中心、管理部开具《昆明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入接收证明》(详见附件,可在中心网站下载),并将《接收证明》交职工转出单位所在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出手续;最后,由职工转出单位所在地的公积金中心将资金汇入中心指定的收款账户。
二、在昆明辖区内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流程
职工因工作调动、辞职、解聘、终止劳动关系等原因而导致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变化,需要对住房公积金作转移处理的:
(一)在昆明市行政辖区内转移的,到缴存银行领取或者在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昆明市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账户转移申请表》,填好后加盖转出单位公章,提供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申请表以及调动文件或者导致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发生变化的相关资料,到职工转出单位的缴存银行归集业务窗口办理。
(二)转移到昆明市行政辖区以外的,提供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转移证明、调令、转入所在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转入证明,到公积金中心的提取业务窗口办理。
请各分中心、管理部接通知后,严格按流程办理,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在具体业务办理过程中有何意见或建议,请及时与中心归集管理处联系。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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