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险适合哪些人群;老年护理保险更明智
野泽先生是家中的独子,35岁,刚刚结婚的他女儿才五个月大。因为他的收入不高,还买不起自己的房子,结婚之后只好一直住在父母的家里。起初父母虽然难以接受儿媳妇的生活习惯,但还是忍耐着接受了。野泽先生的父亲患有遗传的糖尿病和高血压,今年的年初健康状况恶化,现在只能够依靠轮椅行走,本来就较小的家庭空间显得越来越拥挤。年已68岁的野泽先生的母亲,照顾丈夫已疲惫不堪,这让一直很喜欢小孩子的她,现在也觉得难以忍受小孩的哭声,终于提出了让儿媳妇带着小孩回娘家的要求。
原来寄希望于儿子或者儿媳妇能够照顾自己老后的野泽先生的父母,看到儿子的经济状况,很是无奈,儿子只是普通职员,不但经济上较贫困还要承受很大的工作压力。儿媳妇年轻,做家务的水平在婆婆的眼里还“手笨脚拙”,不但帮不上忙,还总添乱。现在,又有了小娃娃,儿媳妇没有照顾小孩子的经验,还要婆婆帮忙,哪里能够照顾年迈的二老!现在看来只有二位老人相依为命了。
于是,野泽先生的母亲决定去找外援——购买到宅介护服务,因为老野泽夫妇过去寄希望于儿子夫妇的照顾,并没有很重视“介护保险”的事,在老野泽先生退休之前日本还没有推行强制性的企业雇员“介护保险”,他也没有购买商业“介护保险”,所以现在如果购买到宅介护服务,要支付全额费用,这对于他家的条件来说可是很贵的,而且老年护理服务可不是只要一两次就结束了,一般需要持续多年,随着老年人的健康状况的恶化,还需要延长护理服务时间,提高护理服务等级,费用会越来越贵。可是现在,老野泽太太已经在体力上无法照顾坐在轮椅上的丈夫了,也只好自行承担这笔费用。
在今天,日本的企业雇员已经被强制购买“老年护理保险”,保险费的一半是由企业支付。野泽先生已经有了一份保障,但看到自己父母现在的状况,一方面对父母的照顾力不从心而心生愧疚,另一方面为了避免老后生活遇到父母这样的困境,野泽先生觉得需要再配置一份能够提供更高一些赔付金额的“老年护理保险”,于是他又给自己购买了一份叫做“智者的准备”的保险产品。
这款叫“智者的准备”的老年护理保险产品,是为20岁到70岁之间的人群设置的老年护理保险产品,它的设计很灵活,如果是被保险者被认定为“需要护理”状态(指有生活无法自理,需要别人的持续性照顾的障碍疾患,如无法自己在床周围行走、自己无法穿脱衣服、无法自己入浴、自己无法吃饭、自己无法照顾自己的大小便之后的清洁工作等,以及智能上的障碍导致的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无法维持正常的健康秩序的症状),可以获得终生的高度障碍和死亡的赔付保障,如果被保险者并没有变成“需要护理”状态,可以通过追加其它“特约”条款把该保险转成养老金保险,按时领到养老金,如果在保险期间内变成了“高度障碍者”可以获得高度障碍赔付金;如果是死亡了,可以获得死亡保险金的赔付。
如果是被保险者不但没有变成“需要护理状态”,而且自己认为将来也不会变成“需要护理状态”的可能性,那么可以自己申请把该保险改成为“养老金保险”,并且可以按照一般的“养老金保险”一样自由选择养老金领取的起始年龄和领取年限(5、10、15、20年的领取年限都可以)。
靠子女亲力亲为地照顾年迈体衰的父母,在现实生活中很难实现,通过购买专业的老年护理服务来照顾父母也是大势所趋。尽早为自己设置一份老年护理保险应该是更为明智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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