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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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原单位从2005年开始帮我交医保,去年9月我离职进入新单位。新单位从去年11月开始帮我交医保,其间有一个月未交,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答:北京市人社局工作人员表示,外埠户口人员在本市因失业而中断医疗保险,待在本市重新就业后,新单位应在招用之日起为您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缴费年限前后累加计算,未缴费期间不计算缴费年限,但之前的缴费年限不会清零。在本市无工作单位期间的保险也不能办理补缴手续。所以,北京市也不存在医保接续后以前缴费清零的问题,您的财产放在医保卡里面不会有任何损失。
但是,北京市对医保有规定,医疗保险是必须通过单位办理的,自己不能办理。所以要续保您需要找到新的工作才能实现。中间中断的医保可以选择补上,也可以不补,完全由您自己决定。如人员在北京市企业间流动,与原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由原单位做社保减员手续,新单位做社保增员手续。同时,在新旧单位的社保关系可以接续,缴费年限也累加计算,续交的手续也比较简单。
由于社会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不是很高,且报销的额度也有一定的要求,保险专家建议买上一份商业医疗保险作为补充。商业保险的涵盖面比较广泛,一般选择一款意外保险是非常必要的。因为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实在是太容易受到各种伤害了,尤其是各项重大疾病的突然发生。如今看病依然是个难题,很多昂贵的医疗费不是一般家庭能够承担的。而意外保险,则能够为这些伤害提供有力的经济保障,为投保人减轻经济负担。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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