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家庭财产意外保险的主要内容

普通家庭财产意外保险的主要内容
1.基本责任
这是意外保险人直接承保的意外保险责任。我国家庭财产意外保险直接承保的基本意外保险责任包括火灾、爆炸、雷击、空中运行物体的坠落,以及在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因防止灾害蔓延或施救所采取的必要措施造成意外保险财产的损失和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2.意外保险人扩展承意外保险责任
意外保险人扩展承保的意外保险责任包括雪灾、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地面突然塌陷、崖崩、雹灾、冰凌、泥石流。
3.附加责任
附加盗窃险。即有明显橇窃痕迹的盗窃行为对于存放在意外保险单列明地点的除了特约承保的财产之外的意外保险财产造成的破坏和损失,这是由于盗窃危险的特殊性,故意外保险人根据业务管理的需要,将其作为特约承保的危险。
4.责任免除
意外保险人对于家庭财产意外保险单项下所承保的财产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战争、军事行动或暴力行为;核辐射和污染;电机、电器、电器设备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碰线、弧花、漏电、自身发热等原因造成的本身损毁;被意外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服务人员、寄居人员的故意行为,或勾结纵容他人盗窃或被外来人员顺手偷摸,或窗外钩物所致的损失;地震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其他不属于家庭财产意外保险单列明的意外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5.意外保险费率
普通家庭财产意外保险的意外保险费率应该按投保财产坐落地点的实际危险程度制定,可以分为城市、乡镇和农村三类危险等级,每个等级又可以根据财产的实际坐落地点的位置和周围环境划分若干档次,以体现制定意外保险费率所应遵循的合理负担的原则。
6.意外保险金额与赔款计算
普通家庭财产意外保险的意外保险金额由投保人根据家庭财产意外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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