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04
684
意外保险性质的损失说介绍
1.危险转嫁说。该学说是从危险管理的角度来阐述意外保险本质,其代表人物是美国的维兰特。他说:“意外保险是为了资本的不确定损失而积累资金的一种社会制度,它是依靠把多数人的个人危险转嫁给他人或团体来进行。”该学说强调意外保险组织的重要性,认为意外保险是一种危险转嫁机制,个人或企业可借此以支付一定代价为条件将日常生活和经济活动可能遭遇到的各种保险风险转嫁出去。“危险转嫁说”的观点至今仍广泛运用于危险管理和意外保险领域。由于新的危险单位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而不断涌现,可能带来十分巨大的损失,使个别单位或个人根本无法独自承担这种损失,只能将这种危险转嫁出去,以减少对危险损失的负担。不过,该学说的缺陷同损失赔偿说一样,强调损失是意外保险的基础,否认人身意外保险是意外保险。
2.人格意外保险说。该学说主要针对人寿意外保险而言,其代表人物是美国的休伯纳。
他认为,人的生命和财产一样,具有可用货币衡量的价值,人的各种精神与力量具有经济性,可以产生金钱价值,如健康、技能、经验等,因而人寿意外保险以人的生命价值为保障目标,也是一种损失补偿,可以被视为一种损失意外保险。但困难的是,现实中人们无法准确衡量“精神与力量”的经济价值。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