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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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的程序般包括:
(1)提出索赔请求。索赔请求可以在出险报案时并提出,也可以分别提出。索赔请求应采取书面形式,载明意外保险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有关保单的号码、意外保险标的、意外保险期限等事项。
(2)接受检验。意外保险事故发生后,被意外保险人应当保护好现场,接受意外保险人或有关部门的检验,并为之提供方便。检验完毕后,被意外保险人应索取意外保险人或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取得索赔依据和证明材料。
(3)提供索赔单证。般而言,提供的单证应包括:意外保险单或意外保险凭证正本;已支付保费的凭证;帐册、收据、发票、装箱单、运输合同等有关意外保险标的的原始单据;身份证、工作证、户口簿等有关被意外保险人姓名、年龄和职业等情况的证件;检验报告、损失评估、死亡证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等有关意外保险事故及其损害结果的证明;记载受损财产、各种已支付费用、请求赔偿或给付数额的索赔清单。
(4)领取意外保险金。被意外保险人或受益人领取意外保险金后,可能出现两种情况:意外保险合同终止或意外保险合同继续有效。当然,意外保险合同继续有效的前提是意外保险期限尚未届满。
(5)出立权利转让证书。意外保险事故是第三者造成时,被意外保险人领取意外保险金后,应当向意外保险人出立权利转让证书,以便于意外保险人向第三者追偿。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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