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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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保险的概念意外保险是人类抵御风险的种方法,以后又发展成为共同抵御风险的种制度。在界定意外保险的概念时,我们应当从广义和狭义的角度来考察。
(一)广义的意外保险
广义的意外保险,是指以集中起来的意外保险费(或其他形式)建立意外保险基金,用于补偿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或对个人因死亡、疾病、伤残等而给付意外保险金(或其他形式)的种方法,包括合作意外保险、商业意外保险和社会意外保险等多种意外保险形式。合作意外保险是意外保险的原始形态,通常具有自发、小范围、保障有限等特点,中国企事业单位自发组织的“职工互助基金”,即是种最简单的合作意外保险。商业意外保险即由意外保险公司经营的意外保险;而社会意外保险,则是政府组织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意外保险。
(二)狭义的意外保险
狭义的意外保险,又称商业意外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意外保险法》(以下简称《意外保险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意外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意外保险合同约定,向意外保险人支付意外保险费,意外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意外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意外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意外保险金责任的商业意外保险行为。”本书所称意外保险,均指狭义的意外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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