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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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意外保险责任范围,即意外保险人根据意外保险合同的约定,所承担是危险事故范围,据此,我们可以将意外保险分为:
1单危险意外保险
单危险意外保险是指意外保险人只承保特定的1种或相关的数种危险事故的意外保险。如地震意外保险中,意外保险人只承保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最初的意外保险,都是单危险意外保险,随着意外保险技术的发展,份意外保险合同所承担的危险责任,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的特点。
2 多种危险意外保险
多种危险意外保险是指意外保险人承保合同列明的多种危险事故的意外保险。在这类意外保险中,不管意外保险人承保多少危险,只要合同中列举(排除式列举)了危险事故的名称,就属于多种危险意外保险。如货物运输意外保险的意外保险责任为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地震\海啸、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虽然列举的名称繁多,仍然是多种危险意外保险。
3综合危险意外保险
综合危险意外保险又称切危险意外保险,是指意外保险人承保责任免除以外的任何危险事故的意外保险。在这类意外保险中,其意外保险责任通常以“切”加“除外”的形式拟订。如国内钻井平台意外保险规定:本意外保险负责赔偿被意外保险财产的切直接物质损失或损坏,但对被意外保险人、财产所有人或管理人未尽职责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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