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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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保险合同的要约,一般是指投保人向意外保险人提出意外保险要求的意思表示;在意外保险人对要约内容有实质性变更时,亦指意外保险人向投保人提出承保新条件的意思表示。意外保险上的要约,是意外保险合同订立的首要和必经程序。
投保人提出意外保险要求
投保人向意外保险人提出意外保险要求,是意外保险合同订立的首要和必经程序。意外保险实务中,投保人要求意外保险的意思表示,通常表现为填写并递交投保单。投保单由意外保险人事先制定,主要内容为意外保险人需要询问的各种事项,投保人必须按照列明的事项如实填写,其填写的内容是否属实,直接关系到投保人是否履行了如实告知义务。由于《意外保险法》规定了询问告知方式,投保单上未列入的事项,投保人不负告知义务。般情况下,投保单成为意外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的依据,意外保险人同意承保的,投保单即成为意外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
意外保险人提出承保新条件
意外保险人审核投保单后,若不能完全接受投保人的意外保险要求,并向投保人提出新的承保条件,从而实质性变更了投保人要约内容的,该行为构成意外保险上的要约,只有经投保人承诺后,意外保险合同才能成立。因此,不能排除双方当事人经过几次要约,经方当事人最后承诺而订立意外保险合同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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