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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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严禁以物抵费。妥善处理原抵费实物?
对实施《征缴条例》前企业抵顶应缴社会意外险费的实物。各级社会意外险经办机构要妥善保管。经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评估后。尽快予以拍卖处理;拍卖过程要公开、透明。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中谋取私利;拍卖收入全部并人基金。原实物抵费金额与实际拍卖收入之间的差额。由劳动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核定。报当地人民政府同意后。予以核销。各类参保单位一律不得以物抵费。
2.如何认真处理兼并、破产等企业的欠费问题?
企业实行兼并的。对于实施兼并后不再保留法人资格的被兼并企业。其欠缴的社会意外险费由兼并方负责补缴。企业分立的。由分立各方按所达成的协议分别补缴。企业被拍卖、出售或实行租赁的。其欠费不得免除。并应在拍卖、出售、租赁协议或合同中明确补缴欠费的办法。破产的企业。其欠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在资产变现收人中予以清偿;无法完全清偿欠费的部分。经社会意外险经办机构提出。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核销。实行公司制改造的企业。改造前应对欠费进行清理。整体改造的。应由改造后的企业负责补缴;分立式改造的。应根据企业分离和资产分离的性质划分补缴欠费的责任。分别予以补缴。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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