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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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产意外保险合同的保额,通常按不同类别财产,分别采取不同的方法确定。
固定资产投保时,可以按以下方式确定保额。
(1)按帐款原值确定保额。按照这种方式,购买固定资产的全部支出,均可作为保额。
(2)按帐款原值加成确定保额。这种方式按帐款原值加定百分数确定保额。如帐款原值为1 000万元,投保人与意外保险人协商加成保额为l 050万元。投保人之所以按帐款原值加成投保,主要是在意外保险标的可能增值的情况下,为避免意外保险赔偿金不足以重置重建的事情发生而采取的措施。
(3)按重置重建价值确定保额。这种方式的要点是先确定固定资产的重置重建价值,并据此确定保额。上述三种方式中,后两种方式相对而言,更接近意外保险标的之实际价值。
流动资产投保时,可以按以下方式确定保额。
(1)按最近12个月平均帐款余额确定保额。这里的帐款余额,是指每月月末流动资产的帐款金额,按最近12个月帐款余额的平均数来确定保额,当然与流动资产的实际价值比较接近。
(2)按最近帐款余额确定保额。所谓最近帐款余额,即投保时的帐款余额,由于其依据的只是投保时的月末帐款金额,有时会出现与该投保单位流动资产实际价值不相符的情况。
已推销或未列入帐款的财产投保时,可以协商按这些财产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额。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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