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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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防灾防损是保险人对其所承保的保险标的可能发生的危险采取各种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以减少保险标的发生灾害事故的可能,以及在灾害事故发生时,尽可能的降低保险标的发生损失的程度。保险防灾防损与一般性社会防灾防损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一般性社会防灾防损,是指为预防和减少灾害事故的发生,及其所造成的生命和财产损失而采取的各种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一般性社会防灾防损并非保险经营的特有内容,而是在人类产生后为适应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产生并逐步发展的。在早期人类社会,灾害事故的种类较少,主要是各种自然灾害,如洪水、干旱、地震等。随着科技进步和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人类在防灾防损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灾害事故本身也日益复杂,灾害事故种类日益增多,尤其是各种人为灾害事故不断增多;灾害事故发生的范围越来越大;灾害事故发生的频率越来越高;灾害事故所导致的后果越来越严重。
对安全的需求是人类的基本需要之一,人类发展的历史也就是与灾难斗争的历史。在长期的防灾防损实践中,人们建立了各种防灾防损制度,规范了各种防灾防损秩序,采取种种事前预防、事后应急处理的措施,对灾害事故加以控制或施加影响,降低灾害事故的发生频率,减轻灾害事故的损失程度。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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