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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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意外保险的损失分摊原则。重复意外保险的损失分摊原则是损失补偿原则的一个派生原则。它是指在重复意外保险的情况下,当意外保险事故发生时,通过采取适当的分摊方法,在各意外保险人之间分配赔偿责任,使被意外保险人既能得到充分补偿,又不会超过其实际的损失而获得额外的利益。
重复意外保险是投保人以同一意外保险标的向两个以上的意外保险人投保同一意外保险危险且意外保险责任期限相同的或重叠的意外保险。当意外保险事故发生之后,若被意外保险人通过向不同的意外保险人就同一损失索赔,则可能获得超额赔款。这显然是违背损失补偿原则的。为了防止被意外保险人由于重复意外保险而获得额外利益,确定了分摊原则。当各意外保险人按相应的责任分摊损失时,被意外保险人所获得的赔款总额就与其实际损失相等,从而与损失补偿原则相一致。由此可见,分摊原则是由损失补偿原则第3章 意外保险的基本原则派生而来,是损失补偿原则的补充和体现。并且,分摊原则主要适用于财产意外保险等补偿性合同,运用于重复意外保险的情况下。
重复意外保险是事实上存在的意外保险现象。其主要原因是由于投保人或被意外保险人的疏忽,或者为了追求更大的安全感,或为谋取超额赔款的故意行为所造成。对于重复意外保险,投保人按照最大诚信原则,有义务将重复意外保险的有关情况告知各意外保险人。投保人不履行该项义务,意外保险人有权解除意外保险合同或宣布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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