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不断完善新农合制度惠及更多群众

新农合工作事关广大农村居民的切身利益,近年来一直受到社会普遍关注。榆林市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新农合制度,使广大农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2011年7月,榆林市把从前以县为单位运行管理的新农合模式变为以市为单位筹资、管理、报销的市级统筹模式,提高了新农合统筹层次和筹资标准,实现了全市“参合农民平等受益,新农合保障制度均等化”的目标。2012年又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利用新农合基金为参合群众购买大病保险,并与民政救助对接,实行“一站式”服务,形成了“以新农合制度为基础,以大病保险为补充,以民政救助为兜底”的高标准、广覆盖的农民医疗保障体系,广大农民群众进一步享有良好的医疗保障。
到2013年,全市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增长为415元,高出全省平均水平50元;全市农业人口297.207万人,参合290.9855万人,参合率97.91%。其中,个人缴费65元,政府补助350元,高于全省标准50元。全年共有342.66万人次获得新农合补助,受益率117.76%;人均住院费用5319元,人均住院补助3025元;门诊补助232.45万人次6473.43万元,人均补助28元。
2014年,榆林市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又增长为480元,高出全省平均水平50元;参合农民293.60万人,参合率98.90%,较上年增加了2.61万人。仅今年上半年,全市新农合基金累计补助,占筹资总额的54.14%。全市共有1984577人次获得新农合补助,受益率67.60%。其中住院补助63984.74万元,补助率为56.85%,次均住院补助3009.32元,比去年同期提高3.69%。不断增长的补助标准,使农民群众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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