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意外险的特点

团体应该把老板利益和员工利益分别考虑。
山东舜天律师事务所的保险专业律师崔广清认为,作为投保人,虽然企业为员工缴纳了保费,但是保险理赔是严格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受益人而进行的。如团体保险是由公司出钱保个人的险种,所以和我们为自己个人上保险还是有区别的,但不幸的是很多时候看到的团体保险都是按个人险的思路选择方案的,最典型的就是老板出钱把员工利益保全了,而把老板利益保少了。
其实在保险利益中,有员工身故、伤残、门诊、住院、手术等多项具体利益,其中员工身故、伤残是老板利益,而员工门诊、住院、手术等是员工利益,这一点是大家、包括很多资深的都没注意到的。因为当员工发生身故和伤残的时候,公司老板在赔偿费用上是无法推脱的。
团体保险必须选择有能力处理劳资纠纷的代理人。团体保险不单是一个简单的员工福利,还是公司和员工的利益平衡手段。当员工发生意外伤害时,尤其是发生了人身伤害事故时,保险的理赔几乎必然伴随劳资纠纷。
所以当公司的具备知识和人力资源背景的时候,就能更好地帮助公司和员工把问题提前化解。 一般而言,非工作时间所发生的责任事故,也属保险保障范围之内,新明确说明,团体被保险人的直系亲属应为保险受益人!
总的来说,团的特点可以概括为: 相对于个人投保,保费低,保障高; 保险有效期内可以随时变更人员,满足企业人员流动管理需求; 即可以根据员工的职业类别投保,也可根据投保单位类别投保,公平合理,方便快捷;保险期间灵活,即可以按月、年投保,也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要选择; 残疾比例由统一规定,理赔确定; 保费既可以作为员工福利由公司支付,也可以由公司和员工共同支付; 分担员工发生意外时产生的医疗、伤残、死亡抚恤金等费用,转移企业财务风险,也是对员工及员工家庭负责的最好体现。
新品测评


保险方案



热门文章

_副本.jpg)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
相关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