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年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2月19日,笔者从万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万年县人民政府关于转发上饶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切实做好2014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保障广大干部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该县定于2014年2月20日至4月30日办理2014年度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据介绍,2014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2014年度上饶市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基数为1950元/人/月。月工资低于1950元的按1950元为基数缴纳保险金,月工资高于1950元的按实际发放的年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保险金。已纳入统筹的离休人员、一至六级伤残人员只填写名单不填工资,不计入单位工作总额内。
同时,要求足额缴纳保险金。上饶市范围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计算按职工的年工资总额进行确定,费率按8%执行,其中用人单位缴纳6%,财政全额供给人员经费的机关、事业单位按单位职工工资的总额的2%缴纳单位保险金,财政负担4%;财政差额供给人员经费的事业单位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及企业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6%缴纳单位保险金,职工个人缴纳2%,退休人员个人不缴费。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按照上年度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确定,费率按8%的标准,全额由参保个人缴纳。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征缴,按照属地原则,由县医保局向用人单位全额征收。年工资总额按上年度时间发放工作总额计算。行政、事业单位另加第13个月工资、各种奖金、津贴及补贴。企业单位的奖金及各种补贴也要一并计算。此外,2014年度大病医保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31元。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大病医保,由个人按照上述原则确定的费率和基数缴纳。参保人员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缴纳保费,由县医保局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在参保个人帐号中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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