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医疗保险卡余额查询
十堰市基本管理中心,成立于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八日,是副县级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中心具体经办基本医疗、大病医疗保险、慢性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女工业务。负责离休人员、老红军、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费用管理。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管理。指导县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业务工作。医保中心有干部28人,正副主任职数3名,中层干部13名。大学文化9人,大专文化15人;党员干部16人。中心内设7个业务科,即:综合科、网络科、核定科、工伤生育科、拨付科、特殊医疗科、医疗管理科。
职责
1、负责组织宣传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和管理办法;
2、参与医疗、工伤、生育保险配套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的调查测算起草拟定工作。
3、负责参保单位和参职工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申报、登记、核定和稽核工作。
4、负责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5、负责编制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年度预决算和财务会计统计工作。
6、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管理签订医疗服务协议。
7、负责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的审核、结算和支付。
8、负责医保网络开发、维护和管理。
9、负责参保职工医保证、卡的制发。
10、负责大病医疗救助基金、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筹集、管理和使用。
11、负责对特殊人群医疗费用的审核和管理。
12、负责对县、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服务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13、负责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医保IC卡挂失补办程序丢卡人持所在单位书面证明到十堰市医保中心核定科挂失,挂失次日生效;补办IC卡须带一寸免冠彩照,交工本费25元办理补办手续。
办理时限:从办理之日起一周后领卡。
十堰市基本医疗保险中心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宜昌路16号
邮编:4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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