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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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基本待遇及支付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1、紧急抢救和各科重症需住院治疗的疾病;
2、符合住院标准经批准采用门诊治疗的慢性疾病。
3、统筹基金支付标准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职工基本医疗计算年度,参保职工年度内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为600元,以后每次住院依次递减150元,直至为零。年度内每个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60000元。
4、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费用,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在职职工按下列比例支付:起付线5000元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80%;5000元10000元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85%;10000元以上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90%。退休人员在上述各段支付比例的基础上增加5个百分点。经批准转外地诊治或转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降低10%。
5、大病救助保险支付比例和标准参加了大病救助保险的职工,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由大病救助保险基金支付。参保职工在定点医院住院,超过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符合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由大病救助基金按90%的比例支付。经批准转外地诊治或转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降低10%。大病救助保险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平顶山中心地址:平顶山中兴路中段华诚大厦5楼邮编:46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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