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医疗保险卡余额查询
中心简介沧州市医疗管理中心现有干部职工28人,下设7个科室。2001年1月1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正式启动运行,同年4月1日参保职工持卡就医。2008年1月1日市区启动了城镇职工。今年我市又被确定为全国第二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市。中心先后被授予市级文明单位、建功立业示范岗、十佳基层党支部、巾帼建功示范岗和省级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
医疗保险制度自2001年实施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劳动的正确领导下,医保中心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理念,坚持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负重克难,争先创优,团结拼搏,走过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发展历程。
建立起了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以大额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等为辅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顺利地完成了从公费医疗到基本医疗保险新旧制度更替与转变。
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得到了有效的保障。医疗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参保人数快速增长,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平衡。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取得巨大成就,为我市经济快速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建立和谐社会做出了卓越贡献。
沧州市本级参保单位已由最初的113家增至967家,参保人数由最初的16800人增长到152978人,保险覆盖率达到99%,定点医疗机构由最初的10家增至98家。
参保病人住院费用现金报销资料须知
一、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所需资料:原始有效票据、诊断证明、费用明细清单、住院病历资料复印件、有关检查化验报告单、患者本人金穗及身份证复印件、IC卡、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申报表。
二、大额保险报销所需资料:住院报销所需资料:患者身份证及金穗医保卡复印件、诊断证明、病历资料复印件、费用明细清单、有效票据、大额医疗费用申报表。重症门诊报销所需资料:患者身份证及金穗医保卡复印件、费用明细清单、有效票据、有关检查化验报告单、门诊病历、放疗记录、处方。
三、重要提示:1、每周二收取医疗费用报销资料,资料不全不予受理;2、医疗费用明细清单、住院病历资料复印件、出院诊断证明须加盖原始印章,否则不予受理;3、上报资料如有需要请提前备份,否则不予查询;4、报销费用直接转到患者金穗医保卡账户内,上报银行账号必须准确无误;对报销医疗费用如有异议,请务必于财务拨款2周内到医保中心查询,逾期不予受理。
保险方案
热门文章
最新文章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