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年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
昨日,市人社局值守“政风行风热线”,就市民关心的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春风行动”等方面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一市民咨询:哪些人可以参加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参险后的报销待遇如何?
市人社局工作人员答复: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均可参加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包含3个方面的内容,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一是普通住院补充报销:在一个有效保险年度内,参保人员单次住院需要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达到规定起付标准1500元后,按比例分段给予报销,即5000元以内最高不超过10000元。二是大额补充报销:在一个有效保险年度内,参保人员当年累计住院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超过最高限额(2015年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的合规医疗费用,按90%报销。
履行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短期在外和市外转诊转院人员,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当年累计住院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合规医疗保险费用,按85%报销。三是门诊特殊重症病报销:门诊特殊重症疾病指:各种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肝、肾、骨髓移植,血友病,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参保人员患以上5类疾病的,在一个有效保险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报销后剩余合规医疗费用部分按50%报销(市内就医和履行了异地备案手续的重症患者应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或在特殊重症疾病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因转诊转院需市外就医的重症患者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特殊重症疾病的治疗方案由绵阳市医疗保险专家评审委员会确认,报销项目由医保经办机构和承办商业保险公司负责审核并向社会公示。)一市民咨询:今年全市“春风行动”是否进行,如何安排?市人社局工作人员答复:为更好服务于2015年春节前后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就业创业以及用人单位用工需求,我市今年将继续开展“春风送岗位――四项承诺”系列招聘求职洽谈活动。相关部门已经召开了协调会,拟定2月至3月底在全市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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