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医疗保险如何查询?
咸宁市医保中心1997年成立以来,经办业务从医疗保险扩展到工伤、生育保险,目前具有行政指导和业务经办两方面的职能职责。一是对全市医疗、工伤、生育、居民医疗保险工作负有规划、办法制定、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统计分析、信息建设以及人员培训等行政管理职能、职责;二是负责市本级四项保险工作的业务经办,包括情况调查、政策完善、参保扩覆、基金核定、待遇审核支付、医疗行为监督、基金收支预算制定、结算,以及离休干部医疗代管、大病医疗理赔、慢性病配额、关闭、倒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保的核定、政策落实等内容。
2008年以来,咸宁市医保中心以创建优质服务窗口为抓手,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以人为本,经办为民的服务理念,管理与服务两手抓,两手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全方位提供优质服务服务窗口是一个单位的脸面,直接影响到医保工作在市民心目中的形象。为了做好窗口服务,多年来,市医保中心坚持教育干部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淡化权利观念,强化服务观念。2008年以后,更是结合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效能建设年和能力建设年活动,在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中大力倡导为民、服务、创新、廉洁四种意识,不断提高医保经办机构人员整体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办事效率,为群众办实事,解疑难,谋利益,全方位的优质服务得到了参保者的一致赞誉。
一是利用多种手段,加强政策服务。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加强政策宣传,将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主要政策,全部上墙公示,还在医保大厅摆放专门印制的医保宣传手册,向群众赠阅。还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使医保政策家喻户晓,人人关注,吸引群众参保,扩大参保覆盖范围,维护劳动者参加医疗保险的合法权益。
二是实行首问必答,做好业务服务。实行首问必答,有问必答。规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全体职工,对参保职工对医疗政策有疑问的,不论是来信、来访、电话、电报,不推诿,不推责,热情接待,耐心解释清楚。市医保中心每年接待来信、来访、电话、电报咨询医疗政策和业务3500多人次,2008年以来参加行风热线活动达到每季度一次。
三是美化办事环境,抓好文明服务。医保经办机构工作场所实行净化、美化,提供一条龙服务,打造优良的服务环境。规定工作人员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开展有情服务,视参保患者如亲人,做到一张笑脸,一杯清茶,耐心细致的为他们解答政策,便捷及时地为他们解决问题。
四是自觉接受监督,及时优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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