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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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经过十年的探索实践,已从满足单一人群基本医疗需求,向满足各类人群多层次医疗保障需要转移;从单纯追求筹资水平与保障待遇的平衡,向综合考虑参保人员保障水平、个人负担与基金承受能力平衡的转移;从粗放式的医疗保险管理方式,向目标、规范、标准化管理与优质服务相结合转移;从单一由劳动保障部门推进,向依靠多部门支持配合转移;基本完成了从公费、劳保医疗福利保障制度到社会保险制度的历史性转变。
由于地处西部边远地区,我省医保制度改革面临着起步早、任务重的困难。在省委、省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此项工作着眼制度创新、着力机制转换,本着突出省情、考虑地区差异、坚持基本保障的原则,相继制定出台了《青海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海省省直单位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办法》、《青海省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青海省企业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及相关配套政策,实施多层次的医疗保障政策。
我省医保制度改革本着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在抓机关事业单位参保、抓企业医疗保险启动、解决困难和破产企业参保问题的梯次推进中打开局面,并取得历史性进展。截至目前,全省参保人数已达61万人,占全省从业人数的70%;自2000年医疗保险基金启动运行至今年9月底,共收缴医疗保险费14.65亿元,支付医疗保险基金11.34亿元,累计结余3.31亿元。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省政府还从省长基金中拿出350万元与各地财政配套投入资金,解决了全省4.5万多名国有破产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问题。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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