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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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财政厅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厅推出四项具体措施,通过强化宣传、完善机制、严格核查、硬化约束,坚决防控重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现象的发生,切实促进制度公平、维护群众利益、保障基金安全。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构筑自律和互督防线。加大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参保(合)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了解国家不允许重复参保(合)、重复报销医药费的政策规定,充分发挥参保对象的自律和相互监督作用。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构筑协作和责任防线。指导各市、县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完善参保、报销信息比对机制,严格落实对参保(合)人数的审核责任,提升核查技术手段,从机制设计上杜绝重复参保(合)、重复报销医药费等问题的发生。
三是加大检查力度,构筑检查和监督防线。省财政厅将向驻市财政检查办事处配发核查软件,对各市重复参保(合)、重复报销情况进行全面筛查,并在每个市选择1-3个县(市、区)及部分中央、省属高校实地核查验证,进一步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是健全惩罚制度,构筑约束和问责防线。对各市上报的参保(合)人数之和超过户籍人口数或常住人口数的,省级财政对超过人数不予补助;对检查发现重复参保(合)、虚报人数的,省财政除据实扣减补助资金外,还将按重复申报、虚报人数省级财政补助的5%追加扣减补助资金,追加扣减的补助资金由责任市、县财政负责补足。
同时,从今年起,凡查出重复参保(合)问题的,有关市、县必须立即整改,省级财政、人社、卫生三部门将适时予以通报。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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