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医疗保险处强化服务意识
在人的一生中,疾病是不可避免的。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为大部分患者解决了“病有所医”的问题,树立了良好的医疗保险形象。正因为如此,医疗保险的发展成为社会关注的问题。
我县自2014年1月1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运行后,医疗保险体系不断完善,参保人数持续攀升,截至目前,2015年城乡居民参保人数达 30万人。面对日益繁重的医保工作任务,县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窗口强化“服务创新责任”意识,努力做好医保服务工作。一是强化服务意识。医疗保险政策性较强,涉及面广,尤其是新农合与居民医疗保险整合后,人员情况错综复杂。为了让广大参保人员尽快了解新医保政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采取全方位、多形式的宣传手段,积极为参保居民提供政策服务。同时,按照全市的统一要求,由原来的新农合县内医疗机构联网扩展到市内医疗机构联网,更加进一步方便广大参保者正常就医。不仅如此,还大力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跟踪服务,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和价格管理,严禁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治疗、不合理收费等违规现象,切实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并且努力坚持做到“五个一”,即认真接听每一个电话;热情接待每一位咨询者;妥善处理好医保每一件小事;准确解答每一项医保政策;及时报销参保者每一笔医疗费用,时刻为参保者提供优质、方便、满意的医保服务。。二是强化创新意识。实践证明,医保工作是难题,易发矛盾多,困难重重。就2015年医疗保险缴费工作为例,由于整合后医保政策的改变,许许多多的百姓无法接受“补缴”问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针对难题,强化创新意识、创新理念和开拓精神,想方设法解决了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新矛盾,从而使我县医疗保险缴费工作顺利圆满结束。三是强化责任意识。随着医疗保险面的急骤扩大,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可以说是医保工作的“重中之重”。
为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对基金的管理,防止不应有的浪费和支出。在实际工作中,坚决杜绝人情面,务必坚持公正公平,反对以权谋私。以极大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及时管好用好群众的“救命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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