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医疗保险管理局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安排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和省公务员局《关于2013年下半年省直机关和地税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现将我局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安排的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安排
(一)时间地点。体检时间为2014年3月21日(星期五)。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当日上午8︰00前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到四川省医疗保险管理局(成都市永兴巷15号)一楼大厅报到,空腹参加体检。
(二)注意事项。 1、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保持电话通讯畅通,否则,一切后果自行承担。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将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2、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3、体检当日早晨切勿进食,空腹体检。请身着轻便服装,勿化妆,勿佩戴隐形眼镜,自配合适的框架眼镜。体检前三天应以清淡饮食为主,不吃高脂及油炸食物。同时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吸烟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请考生如实向体检单位提供本人既往病史和身体健康实际情况。如有隐瞒、谎报等情况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5、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费用400元/人(不包括复检)。 6、亲属及其他人员切勿陪同体检。 7、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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