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
客服热线: 400-081-0388

关于本市实施城镇企业职工门诊急诊部分项目医疗保险后企业和职工合理分

单于慧咏恒
2.2K
前言:上海市医保局、上海市经委、上海市劳动局、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社保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总工会关于本市实施城镇企业职工门诊急诊部分项目医疗保险后企业和职工合理分 根据《上海市城镇企业职工门诊急诊部分项目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参加本市职工门诊急诊部分项目医疗保险职工的医疗费,除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外,其余部分由企业和职工合理分担。一次医疗费高于医疗保险支付起始标准的费用中,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85%后的其余15%部分,属于在职职工的,企业负担比例不低于50%部分;属于退休职工的,企业负担的比例不低于75%。

上海市医保局、上海市经委、上海市劳动局、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社保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总工会关于本市实施城镇企业职工门诊急诊部分项目医疗保险后企业和职工合理分 根据《上海市城镇企业职工门诊急诊部分项目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参加本市职工门诊急诊部分项目医疗保险职工的医疗费,除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外,其余部分由企业和职工合理分担。为了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建立合理的医疗费用制约机制,经市政府同意,现对企业和职工分担部分项目医疗费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职工因急诊观察室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中,个人负担比例按照沪医保(1996)第22号文的第一条和第二条执行。即一次急诊观察室医疗费低于医疗保险支付起始标准(二级医疗机构2000元,三级医疗机构2500元)的部分,在职职工个人负担比例不高于8%,退休职工的个人负担比例不高于4%。一次医疗费高于医疗保险支付起始标准的费用中,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85%后的其余15%部分,属于在职职工的,企业负担比例不低于50%部分;属于退休职工的,企业负担的比例不低于75%。
二、职工在门诊因部分病种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中,在职职工个人负担10%,企业负担20%;退休职工个人负担5%,企业负担25%。
三、职工因家庭病床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中:在职职工第一个月和第二个月个人负担10%,企业负担20%,第三个月起个人负担15%,企业负担15%;退休职工第一个月和第二个月个人负担5%,企业负担25%;第三个月和第四个月个人负担10%,企业负担20%;第五个月起个人负担15%,企业负担15%。
四、各企业单位原则上按本意见制定本单位职工医疗费负担办法,对自负医疗费确有困难的职工由职工单位通过多种渠道予以补助。

- THE END -
【免责声明】作者在本站所发布的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 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特此声明!如有侵权内容请联系:hegui@zhuanxinbaoxian.com。
热门产品榜
重疾险
意外险
医疗险
寿险
储蓄险
大力水手
核保友好、有机会享更优费率
80851
完美人生7号
女性特定疾病保障、癌症保障好
80542
达尔文11号
可选疾病额外赔、癌症/心脑血管
79523
超级玛丽13号
同种重疾二次赔、核保宽松
78451
i无忧3.0
大保司、核保宽松
69852
妈咪保贝爱常在
重疾保额高、恶性肿瘤赔付间隔短
68045
大黄蜂13号(旗舰版)
少儿特疾多次赔、重疾额外赔付高
67541
守卫者7号
重疾多次赔、可选纯重疾保障
67451
阿基米德
重疾补偿金、大公司品牌
65125
青云卫5号
重疾额外赔60%、少儿特疾赔付
63152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

您想咨询什么险种?
重疾险
定期寿险
医疗险
意外险
年金险(终身寿)
帮我定制
免费预约
我同意接受 [个人信息使用授权]。 您提供的个人信息用于我司后续致电进行保险产品介绍及投保协助,我们不会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其他用途。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