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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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记者从全面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座谈会上获悉,2009年,广西将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范围从目前的8个试点城市扩大到全区,从而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全覆盖。
2008年,广西在南宁、柳州、梧州3个首批试点城市的基础上,新增钦州、防城港、玉林、百色、贺州5个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大试点城市。到2008年12月底,8个试点市及辖县(区)城镇居民参保人数达到206.76万人,比2007年12月底新增参保人数184.66万人,增长8.36倍。在制度运行上,医疗保障水平稳步提高,保障范围不断扩大,保障人群实现全覆盖,居民参保踊跃,制度运行平稳,起到了预期保障作用。
据介绍,2009年广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实现全区覆盖的基础上,要做到“三个创新”:一是创新管理方式,建立适应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发展的管理模式。从当前的“一个机构、两项职能、适当增编、统筹管理”的模式发展为“多平台、可转换、全覆盖”的医疗保险制度体系。二是创新服务方式,构建覆盖全体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障社会化服务体系。包括探索街道、社区、学校等医疗保险的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三是创新推进方式,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多部门协调配合的良好态势。如与城区、教育、残联等有关部门联手,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联动工作机制等。
据了解,广西未纳入试点的来宾、崇左等6个市今年将陆续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09年,全区城镇居民参保人数力争达到400万人以上、参保率达到8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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