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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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记者从省劳动保障厅获悉,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省劳动保障厅出台了“江西基本医疗保险与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调整方案”,并联合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最短的时间内组成《药品目录》评审专家组,对我省基本医疗保险与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进行调整。
记者从新出台的药品目录调整方案了解到,本次我省对国家《药品目录》中的乙类药品有15%的调整权,2004年版国家《药品目录》共有乙类药品1625个,以此为基数,我省调整增减品种合计不得超过244个。对调入重点考虑的药品是1997—2003年的新药、进口药;1997年以后地标升国标药品;《国家基本药品物》目录调入的药品;工伤及生育保险特殊需要的药品以及省内原研、独家生产、疗效显著的药品。其中,在药品目录调整预选阶段,调入时不予考虑的药品是:儿科用药、预防用药、滋补药、减肥药等;口服泡腾片、口含片、洗身体的各种洗液等剂型;有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含有珍稀动植物的中成药(特殊情况可作特殊处理,如含熊胆的制剂);国家目录中已有同类产品且价格贵,非临床必需的药品。
此外,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有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专家建议删除的药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调出的药品也将于本次药品目录调整过程中被调出。据介绍,整个药品目录调整过程要经过预选、遴选、向劳动保障部送审遴选品种、确定增减待批品种等环节,最终确定新的药品目录。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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