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医疗生育两项保险实施市级统筹一卡通
13日上午,全省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工作座谈会在盐城举行。记者获悉,盐城市制定出台了《盐城市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意见》,今年全市医疗和生育保险实施市级统筹,逐步实现“五统一”,即统一基本政策、统一待遇标准、统一经办管理、统一定点服务、统一信息系统,并实现全市范围内医疗、生育保险“一卡通”。这就意味着今后市民在全市范围内跨区域看病就医、生育均可即时结算,不用再先付就医费后报销这么麻烦了。据了解,2011年,市区(市直、盐都区、亭湖区、市开发区)医疗、生育保险实施市级统筹,全市从2012年开始实施。
根据该《意见》,全市将统一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征缴办法、缴费基数、缴费费率;统一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个人和财政分担比例以及基金划入门诊与住院使用的比例。统一医疗保险关系跨地区、跨制度的转移续接办法。全市逐步过渡到执行统一的医疗、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
统一规定范围内的医药费用报销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统一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等病种的待遇范围和标准。生育保险的支付项目和支付标准严格按照国家、省和市规定执行。全市执行统一的医疗和生育保险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待遇支付、档案和财务管理等工作程序和服务规范,参保人员在市定点的医疗机构选择就医,实行直接结算。统一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定点生育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制度,实行统一的定点医疗、生育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格准入条件、申报流程、变更程序、考核标准和违规处罚办法。
统一定点医疗、生育服务协议文本、服务协议管理标准、费用结算模式。统一定点机构分级管理评价和考核办法。建立健全全市经办机构服务监管机制。统一信息系统,整合全市现有的医疗、生育保险信息资源,借助“社会保障卡”的应用和“金保工程”的实施,规范程序开发、数据接口、基础数据及功能模块等内容,做到系统互通、资源共享,实现全市范围内医疗、生育保险“一卡通”,切实缓解异地就医结算不便的矛盾,有效提升就医结算管理与服务能力。同时,建立医疗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调剂金制度。
医疗、生育保险市级统筹调剂金按年解缴,实行市级收支两条线财政专户管理。市直和各县(市、区)、市开发区于每年4月底前以上年度实际医疗、生育保险基金收入为基数,分别按2%和8%一次性提取并解缴纳至市医疗、生育保险市级统筹调剂金财政专户。调剂金达到确定规模时,原则上不再提取。市每年动态核算平均支付水平,并及时弥补调剂金使用后的减少部分,保持调剂金的规定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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