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
客服热线: 952126

辽宁省人民政府第132次常务会议通过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熟妮
2.2K
前言:经1997年5月20日辽宁省人民政府第13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按照不高于生育保险基金总额1%的比例提取管理费,具体标准由各市人民政府确定。第十三条生育保险基金按照国家规定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外管理。生育保险基金不得用于平衡财政收支。第十四条市劳动行政部门应当每年向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委员会报告一次生育保险基金的筹集和使用情况。第二十条违反本规定,截留、侵占和挪用生育保险基金的,除追回全部已支付保费外,由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对直接责任者和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经1997年5月20日辽宁省人民政府第13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第一条为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企业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实补偿和医疗保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省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
第三条企业必须按照本规定参加社会生育保险,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四条省、市、县劳动行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生育保险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育保险工作的组织、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省、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经办生育保险业务。
第五条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统一征收。
第六条生育保险基金的来源: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基金的利息收入;生育保险基金的增值收入;按照规定收取的滞纳金。
第七条生育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生育保险基金不敷使用或者结余较多时,市人民政府应当调整缴费标准。生育保险费按照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缴费办法和标准由各市人民政府确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按照不高于生育保险基金总额1%的比例提取管理费,具体标准由各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八条生育保险费不实行减免。企业暂无能力缴纳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可以暂缓缴纳。暂缓缴纳期限不得超过半年。企业缴纳生育保险费,在企业管理费中列支。
第九条企业欠缴的生育保险费,按照下列规定清偿:企业破产,从资产清算中清偿;企业被转让,从转让所得中清偿;企业被兼并,由接收企业清偿;企业改制、承包、租赁,由经营者清偿。
第十条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由企业开户银行代扣代缴,存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银行开设的“生育保险基金专户”,专项存储,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侵占和挪用。生育保险基金存入银行后,按照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利率计息,所得利息并入生育保险基金。
第十一条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者流产后,由所在企业凭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填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手续。
第十二条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者流产的,可领取下列生育保险费用:按照上一个度市社会平均工资计发的产假生育津贴;从怀孕到生育期间,所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及因生育直接引发感染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上一年度市社会月平均工资计发的男方护理假工资。生育生育费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委托职工所在企业发放。
第十三条生育保险基金按照国家规定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外管理。生育保险基金不得用于平衡财政收支。生育保险基金的收支和管理费的提取、使用,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和工会组织的监督。
第十四条市劳动行政部门应当每年向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委员会报告一次生育保险基金的筹集和使用情况。
第十五条职工认为生育保险权益受到侵犯,可以依法申诉,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违反本规定,拒绝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七条违反本规定,少缴、不缴生育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补缴;逾期仍不缴纳的,按日加收欠缴额2‰的滞纳金。
第十八条违反本规定,谎报、瞒报生育保险费缴费基数而造成欠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足,按日加收欠额2‰的滞纳金,并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九条违反本规定,以非法手段领取生育保险费用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追回冒领的生育费用,并由劳动行政部门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违反本规定,截留、侵占和挪用生育保险基金的,除追回全部已支付保费外,由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对直接责任者和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负责人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擅自减免或者增收企业生育保险费的;擅自停发、减发或者增发企业生育保险费的;擅自提高生育保险管理费提取比例的;管理不善,造成生育保险基金流失的;贪污生育保险基金及管理费的。
第二十二条实施行政处罚的程序和罚款处理,按照的有关规定执行。

- THE END -
字数:1725
来源: 转载
【免责声明】作者在本站所发布的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 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特此声明!如有侵权内容请联系:hegui@zhuanxinbaoxian.com。
热门产品榜
重疾险
意外险
医疗险
寿险
储蓄险
i无忧2.0
常见病投保宽松
5595
超级玛丽9号
同种重疾可二次赔
5027
祥瑞保2.0
重疾不分组多次赔
4565
小青龙2号
少儿特疾赔付220%
4006
完美人生2024
80岁前重疾双倍赔
3531
青云卫3号
少儿特疾赔付220%
3060
达尔文8号
可选重疾病种不分组多次赔
2523
大黄蜂9号
少儿特疾最高赔付200%
2074
小淘气2号
少儿特疾最高赔付220%
1249
康顺人生2023版
重疾最高赔3次
710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

您想咨询什么险种?
重疾险
定期寿险
医疗险
意外险
年金险(终身寿)
帮我定制
免费预约
我同意接受 [个人信息使用授权]。 您提供的个人信息用于我司后续致电进行保险产品介绍及投保协助,我们不会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其他用途。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