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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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与即将在7月1日实施的国家社会保险法衔接,深圳社保局对特区养老保险比例、特区失业保险条例进行了修改。
昨日,深圳社保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对相关的修改情况进行了通报:将600万外来工纳入失业保险范围,用人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或由现在10%提高至12%,并将考虑增建生育保险制度。用人单位缴费比例或为12%根据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规定,个人转保时,除个人账户全额转移外,共济金需按12%的比例转出,然而深圳历年来共济金的缴费标准均低于10%。
因此,特区养老保险条例的修改将主要涉及到提高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调整基本养老保险和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待遇的结构和享受条件,以降低转入人员的待遇。“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现在是10%,或提高到12%,与共济金转出的标准相符。”社保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说。600万非深户将享失业保险按照特区失业条例,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员工仅限于深户。而将于7月1日实施的社保法规定,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需依法参加社会保险“预计未来将有600万非户籍从业人员纳入失业保险保障范围,保守估计每年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数将达到7.5万人。”生育保险缴费将提高至1%另外,由于深圳未单独设立生育保险制度,仅将生育医疗纳入医疗保险中,规定参加综合医疗保险“要增加生育津贴等待遇,深圳有必要考虑单独建立生育保险制度,初步预计生育保险缴费水平将提高至1%才够。”黄险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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