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298.64万人受益于医疗保险政策
3月4日,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2013年,我市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医改工作总体要求,以预防为主、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通过完善全民医保体系、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等方式,有效推动了全市各项医改政策的全面落实,使群众看病就医费用逐步降低,让老百姓切实享受到了医改所带来的实惠。
2013年,我市全民医保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年三项基本医保参保人数达到298.64万人。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82.24万人,参保率达98%以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03.37万人,参保率达98%以上;新农合参合人数达113.03万人,参合率达96.90%。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提高了280元,人均筹资达到380元;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了290元,人均筹资达到350元。在报销比例上,提高了各级医疗机构的统筹报销比例,一级医院最低起付线降低到了200元,统筹报销比例提高到了90%。基层医改成果得到巩固提高。全市43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67个乡镇卫生院和772个村卫生室已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零差率销售,乡镇及以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及零差率销售率达到100%。
新农合实现“一卡通”便捷服务,参合农民可享受医药费用及时补偿报销便利。乡村医生补偿机制基本形成,全年政府对乡村医生平均补助金额每人达到13000元,通过政府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取一般诊疗费,乡村医生的合理收入逐步增加。据了解,我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创新推进。永登、榆中县试点医院国家基本药物占总药物品种的65%以上,全部药品取消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
两个试点县均成立了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健全以服务质量、服务效率以及社会满意度为核心的内部考核分配机制,完善岗位设置和绩效考核,严禁把医院收入与药品和医疗检查费用挂钩。积极探索上下联动新模式,榆中县第一人民医院、永登县人民医院与省人民医院建立了全面合作关系,根据县级医院需要,省级医院还适时派出专家进行专题讲座、查房、会诊、开展疑难危重病人讨论,指导开展新技术、新业务等,促进了试点医院业务技术水平整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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