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探索建立大病保险的制度
我市探索建立大病保险制度
近期,市长周红波主持召开市十三届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会议审议了《南宁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南宁市解决处理铁路项目临时用地不再使用退还后续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等。
会议指出,为减轻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和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突出问题,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基础上,应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发挥商业保险机构专业优势,推动南宁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有序开展,探索建立覆盖全市城乡居民的大病保险制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南宁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2014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保障起止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员(含享受新农合“母婴捆绑”政策的新生儿)。
保障范围为参保(合)人员经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含重大疾病门诊治疗)补偿后还需个人负担的超出大病保险起付线的合规住院医疗费用。2014年城镇居民、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分别为15000元、7000元,大病保险医疗费用报销额度设封顶线,最高支付限额为37.2万元。全市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一个年度合计的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3%。起付线和报销比例今后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筹资水平和医疗费用增长水平逐年调整,最大限度地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需转区外治疗并按有关程序办理转院的,超出大病起付线部分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统一为50%。会议指出,当前南宁市学前教育资源不足,发展机制不活,结构不够理想,存在“入园难”问题,已不能完全满足广大市民对学前教育的需求。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旨在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加快南宁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全面提升保教质量,着力解决“入园难”问题。
力争到2014年秋季学期,学前教育办学新机制初步建立,公共管理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规范、公平的学前教育发展环境初步形成,学前教育资源明显扩大,“入园难”问题初步缓解,学前教育质量有新提高。到2017年,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7%,“广覆盖、保基本、多元化、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入园难”问题基本解决。
会议强调,去年以来,途经南宁市行政辖区的部分客运专线、高铁陆续开通运营,但铁路建设项目临时用地不再使用退还后续移交工作推进缓慢,遗留了不少“涉农”问题亟须解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南宁市解决处理铁路项目临时用地不再使用退还后续移交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铁路沿线县(区)、开发区、市直相关部门和铁路项目业主的职责,尽快完成铁路建设项目临时用地不再使用退还后续移交,从快解决铁路项目临时用地到期、超期使用未支付租金、资金来源及如何复垦(含恢复生态环境、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后移交等具体问题。会议还审议和讨论了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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