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布2006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便民措施
记者昨日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本市2006年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要点正式公布。按照全市劳动保障工作会议部署,2006年本市医疗保险工作将把完善现行制度和政策、加强运行管理、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作为工作重点,努力扩大医疗保险受益人群,保障困难群众医疗保险权益,充分体现制度的公平性、普惠性。
在保障困难群众医保权益的基础上,深入探索研究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重点做好以下实事。开展医保诚信制度建设通过推进医保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诚信激励机制,引导医疗机构、药店、医生、患者和经办机构学先进、讲诚信,建立良好的医疗保险运行秩序。召开医疗保险工作表彰大会,对医保诚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对经公开评选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物质奖励,授予先进荣誉称号。进城务工人员参加医保为妥善解决农民工在本市务工期间的医疗保障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研究起草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办法,对于与用人单位形成长期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实行统账结合或大病统筹医疗保险;对于建立劳动关系期限较短,从事季节或灵活就业的农民工,采取低费率、保大病、管当期的办法。
上半年出台政策,下半年组织实施,年内计划参保人数达到10-15万人。实现全市医保统一管理今年要实现医疗保险在全市范围内的统一制度、统一管理、互助共济,启动开发区和塘沽区医保制度与全市医保制度并轨工作。引导参保人员小病进社区联合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研究提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诊制度指导意见,在继续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政策倾斜的同时,采取必要的行政干预手段,建立社区医院与二、三级医院的双向转诊制度。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社区医院的管理,建立社区医院医护人员定期培训制度,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参保人员服务情况的登记统计制度,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疗行为。
改进结算办法
今年,要实行按项目付费、总额预付和单病种付费的复合式结算办法,联合卫生行政部门对部分病种实行单病种付费方式,选择20个病种,在12所医院进行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向有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推广。扩大医保覆盖面今年医疗保险扩面重点是非公经济从业人员、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按照劳动保障部医疗保险工作座谈会的精神,今后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目标要从城镇单位从业人员逐步扩大到城镇居民。确保基金安全为有效防范基金风险,随时掌握基金运行动态,建立由局医保处、基金监督处和中心业务二处、基金处以及医保结算中心参加的定期基金风险分析例会制度,分析当前基金运行过程存在的问题和预期风险,为领导层决策提供依据。减轻参保人员负担今年从加强医疗服务和“三目”管理入手,把减轻参保人员负担的政策落到实处,使老百姓实实在在地得到实惠。
一是结合医疗机构诚信管理工作,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监督检查,减少医疗机构过度服务现象;
二是研究制定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办法,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用药范围专家调整机制,结合本市临床实际,把常用药、新药和老百姓常用的“好药”纳入报销范围。同时,要在充分考虑基金承受能力的基础上,研究降低或取消慢性多发病(如糖尿病、高血压、肾功能衰竭、肝肾移植抗排异等)常用药品个人增付比例的具体办法;
三是对现行医用材料支付办法进一步调研,借鉴兄弟省市的做法,制定医用耗材报销目录,对高价医用耗材实行最高支付价;
四是结合国家发改委诊疗项目录修订工作,适时研究制定本市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将新近研发、疗效确切的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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