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于6月20日开始进行缴纳

记者从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获悉,我市灵活就业人员2013年度医疗保险费将于6月20日开始缴纳。如果8月1日未缴费到账的,系统将予以停保处理,停保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据了解,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主要针对具有我市城镇户口的自由职业者、个体业主及其从业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制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医疗保险费按年度缴纳。目前我市共设置综合险、单建统筹险和住院险三个平台,参保人可选择其中一种缴纳医疗保险费,缴费金额不同,医保待遇也有区别的。今年缴费基数是按上年度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0%确定,三个平台缴费比例分别为10.5%、7%、6%。
其中,综合险缴费金额为3110.4元,待遇包括住院、特定慢性病门诊以及门诊大病的统筹待遇和设立门诊个人账户;单建统筹险缴费金额为2073.6元,待遇只享受住院、特定慢性病门诊以及门诊大病的统筹待遇而不设门诊个人账户;住院险缴费金额为1777.2元,待遇只享受住院统筹待遇,即不包括特定慢性病门诊以及门诊大病的统筹待遇和门诊个人账户。另外,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必须参加大额医疗救助,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36元。参加综合险的可从个人账户中扣缴,参加单建统筹险和住院险的,需同时再缴纳大额医疗救助金36元。
今年灵活就业人员医保费在银行办理续缴费时间为6月20日至12月25日,但市医疗保险中心提醒大家,按医保规定,如果8月1日未缴费到账的,系统将予以停保处理,停保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不予支付。8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缴费的,在续缴费后可恢复享受医保待遇;12月31日后缴费的(间断缴费超过6个月以上),将设3个月等待期,即续缴费后3个月等待期满后方可享受医保待遇。希望灵活就业参保人抓紧时间及时缴费,以免影响自己的医保待遇享受。
据了解,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也可委托他人)可持《医疗保险证》、工商银行卡或现金,到市区工商银行的西城营业部、阳桥营业部、高新营业部、解东营业部、信义支行、城北支行、平山支行和汇通支行等8个网点进行医保缴费并打印缴费收据。特别提醒的是,对于新参保人员、脱离单位后第一次由个人缴费的人员、原已欠缴医保费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需一次性缴清医保费的参保人员,需到市医保中心(中山南路86号)四楼业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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