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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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正式实施,这是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之后的又一保障居民基本医疗需求的重要举措。据了解,截至目前,我市各大医院的城镇居民住院报销只能在患者出院后,再携带相关材料到旗县区社保局、市医保中心进行结算报销,既耽误时间,又耗费精力,为患者造成了诸多不便。
近日,记者获悉,市医保中心城镇居民医保住院结算系统经过调试,在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首家试点开通了,极大的提高了患者的结算时间,简化了报销流程。记者就此进行了深入采访,包医二附院医保办主任奥云热情的介绍:“凡我市大中专、高中、初中、小学的在校生和具有我市非农业户口的参保居民保险人员在我院就诊,出院时可直接在我院住院处办理报销结算手续,既方便又快捷。”
那么患者办理报销结算手续时需要提交什么证件呢?奥主任说:“患者来医院就诊时携带医疗本、IC卡即可,出院结算时只需缴纳个人承担的住院费用,其它费用由我院先行垫付,之后由医院和市医保中心再进行结算。”患者王女士是受益较早的群体,她高兴的说:“没想到这么方便,和城镇职工医保一样,出院直接就报销了,再不用往医保中心跑了。”
就群众最关心的报销比例,奥主任介绍:“城镇居民(不含在校生)住院治疗,报销起付线标准在我院是600元,在校生是100元。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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