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奎文区开展《工伤保险条例》集中宣传周活动
今年是《工伤保险条例》的颁布10周年。为进一步深入宣传《工伤保险条例》,提高工伤保险法律法规政策的社会知晓度,增强广大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和用人单位的守法自觉性,奎文区本着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原则,在全区范围开展了”四个一“《工伤保险条例》宣传周活动。
一次集中上街宣传活动。在区政府门前(虞河路鸢飞路)胜利街两侧进行集中宣传,各街道办事处,区人社局、经信局、住建局、商务局等企业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设置宣传展位28个,采用悬挂宣传横幅、发放《社会保险法》单行本及宣传资料、制作宣传专题展板、现场咨询解答等形式进行现场集中宣传,当天共发放宣传资料3867份,接待群众咨询1582人次,为62人现场解答政策,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一次集中法律培训活动。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道、社区从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人员,区属规模以上企业、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大型建筑企业劳资人员和部分企业职工代表,进行了为期一天的《工伤保险条例》集中培训,重点讲解了《工伤保险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企业应尽的义务、职工享有的权利、工伤认定申请程序等。还结合工作实际,对一些典型案例进行了讲解,使参训人员进一步提高对《工伤保险条例》的认识,提升了业务水平。此次培训共有200多人参加。
一次上门送法普法活动。区人社局牵头,在各街道、社区的配合下,组织工作人员形成宣传小分队,深入辖区部分易发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开展上门送法活动。对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和重点人群进行专题宣讲,解疑释惑。共发放《工伤保险条例》宣传册和宣传单页2671份。
一次媒体专题报道活动。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各种媒体形式开展持续一周的《工伤保险条例》专题宣传报道,系统宣传各项工伤保险法规法规政策,向广大用人单位和群众普及应知应会保险知识,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条例》的社会影响,为《工伤保险条例》的深入贯彻实施营造了良好舆论环境。
潍坊市奎文区失业保险金实现社会化发放为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金的管理,规范失业保险金发放程序,切实为广大失业职工提供便捷高效服务,潍坊市奎文区积极推进失业保险金社会化发放,自6月1日起,失业职工每月25日后可直接到银行领取失业金。
实行社会化发放前,奎文区失业职工需每月持本人《就业失业登记证》到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办理领取手续,给广大失业职工带来了一定不便。该区考虑到失业职工失业期间需要每天为生计奔波,若不按时领取按规定还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因此,积极与银行联系,建立了专门的失业保险支付系统,实现了银行代发,得到了广大失业职工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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