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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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水平,经各级相关部门的积极努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调整:一是提高大病保险统筹层次。2015年1月1日起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在全省范围内实行省级统筹。二是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 ... 为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水平,经各级相关部门的积极努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调整:一是提高大病保险统筹层次。2015年1月1日起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在全省范围内实行省级统筹。二是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封顶线。从2015年1月1日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封顶线在一个保险年度内由7万元调整到8万元。三是提高大病保险支付限额。参保居民在一个保险年度内,由原来的居民大额医疗保险限额10万元调整为居民大病保险限额30万元。
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是指参保居民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含规定门诊慢性病费用),经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伏线的部分,由大病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大额保险起伏线为1.8万元,超过大病保险起伏线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按比例分段支付,具体是:1.8万---5万元(含5万元)支付50%,5万------10万元(含10万元)支付60%,10万元以上支付7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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