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生育保险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一)生育登记
参保单位经办人员在本单位女职工怀孕三个月内、计划生育手术前十五日内到经办机构领取《六安市职工生育登记表》(或网上下载),按规定填写; 选择好定点服务机构并由单位盖章签字后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市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1、生殖服务证或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介绍信;
2、职工本人身份证;
3、结婚证。
(二)生育定点就诊
参保职工持《六安市职工生育保险登记表》、计划生育介绍信和社会保障卡到定点服务机构刷卡就诊。参保职工出院时只需结清自付费用即可,其余费用由定点服务机构按月与医保中心结算。
(三)生育津贴申领
参保单位经办人在参保职工生育180天内、流产或施行宫外孕手术后30天内,到市生育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六安市直职工生育保险津贴申领表》(或网上下载),按规定填写并由单位盖章后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市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待遇申领手续:
1、职工本人身份证;
2、出生医学证明;
3、独生子女光荣证;
4、出院小结。
(四)非定点生育和转外治疗审批及费用报销
由参保职工填报《六安市生育保险职工转诊申请表》或《六安市生育保险非定点服务机构生育申请表》,由定点服务机构提出建议,持相关病历资料及准生证到市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职工在分娩或治疗终结后60天内携带下列资料到市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审核报销手续(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生殖保健服务证或计划生育介绍信;
2、职工本人身份证;
3、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及费用明细清单;
4、病历或出院记录;
5、经办机构审批的材料。
办理时限
1、转外治疗和异地分娩审批,手续齐全的立即办理。
2、申领生育津贴或非定点生育费用报销的,手续齐全的,当月申报次月领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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