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全省铺开最高报销30万/年
为有效缓解因病致贫、返贫问题,河南省将从2015起正式在全省推行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政策,合规自付医疗费用报销起付线为1.8万元,年度最高报销限额为30万元。保障对象涵盖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当年参保人员。
据了解,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行医疗费用越多报销比例越高的政策,分段按比例报销。参保人员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含规定的门诊慢性病)累计发生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1.8万元以上部分,1.8万元~5万元(含5万元)报销50%,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报销60%,10万元以上报销7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年度最高报销额30万元的省份在全国也为数不多。”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处长王雪辰说。
对于大病保险资金的筹集,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24元左右,将采用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的方式筹集,城镇居民不需要再额外缴费。通过省级统筹,全省统一筹集、管理和使用大病保险资金,各地城镇居民的报销起付线、报销比例、报销封顶线完全相同,真正做到公平,普惠,惠民。此举也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相较于之前的大额补充保险,大病保险“门槛”低了,待遇并没有降低。王雪辰介绍,大额补充保险的医疗费用通常要达到8万元(全省平均值)以上才可以保险,而大病保险的起付线为1.8万元,报销“门槛”大大降低。大额补充保险的报销比例约为60%,而大病保险按区间分为50%、60%、70%,报销比例也大致维持在60%。 这项政策已于2013年起在洛阳、安阳、滑县三地先行先试,从试点情况看,和原来的大额保险相比,受益人数提高了1‰、报销比例提高了10%、资金利用率达到90%,整体情况运行平稳、效果良好。 “大病保险政策实施后,将会取代现行的城镇居民大额补充保险。”王雪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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