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新政出台大病患者可以二次报销了
日前,我市又出台了医疗保障新政策,即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该政策有哪些主要内容?它的实行又将为我市城乡居民带来了哪些保障?
为此,记者就此项医保新政策采访了市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鲍君强。 记者(以下简称记):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政策出台的目的和意义? 鲍君强(以下简称鲍):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切实帮助减轻重大疾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记:什么是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 鲍: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是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基础上建立的医疗保险制度。对一些指定的疾病范围中个人自负超过上上年度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以上部分的二次补偿。 记:那么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包含了哪些病种范围? 鲍:目前,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所指的病种范围为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尿毒症、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20类病。并且,病种范围今后将随着上级部门政策调整而调整。 记: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对象是哪些,个人是否另需缴费? 鲍:凡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同时为城乡居民大病医保的保障对象。个人无需另外缴费。 记: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的补偿标准如何? 鲍:在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参保人员在待遇享受期间因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包含的病种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在城乡医保报销支付后仍需个人负担的部分超过大病医保补助起付线的。
那么这个超出部分就可按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规定,获得50%的补偿。每年的大病医保补助起付线,原则上以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为标准(2013年的大病医保补助起付线以2011年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为标准,即12519元) 记: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的结算方式是怎样? 鲍: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纳入城乡医保信息化网络管理系统,只要符合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条件的,可直接享受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补助,无需另外办理报销手续。
M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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