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保惠及百万居民
11月30日,太原市正式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这项将惠及100万人的好消息牵动人心。
“参保想法已久,但对参保的一些程序和实惠不了解。”长风新区居民张龙旺道出了许多人的心声。
连日来,小编走社区问居民,相关部门积极答疑解惑,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露出了清晰面容。
哪些人可以参保?未满18周岁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婴幼儿等未成年人;具有本市城镇户口,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城镇居民;城镇低保人员、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其他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成年城镇居民;城中村老年居民和未成年人均可按规定参保。
参保后如何缴费?按规定每年缴费一次,居民可在办理参保的社区直接缴费,也可到指定的银行办理缴费,每年的10月1日至12月20日为集中办理参保登记缴费业务时间,缴费次年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成年人中的在校学生对于用其父母市医保IC卡内余额缴费的,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划拨,卡内余额不足或以现金方式缴费的学生,由学校所在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时间派人到学校统一组织征收。
参保后如何看病?参保居民患病应先在本人选定的首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如需住院治疗,须持该医疗机构的入院通知书、本人医疗保险诊疗手册,经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审核后住院治疗。首诊医疗机构治疗有困难的,只能转往参保居民选择的上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继续治疗。在上一级医疗机构治疗后病情稳定的,可以继续在首诊定点医疗机构康复治疗,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老年护理病、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应在居民选择的首诊定点医疗机构治疗。
如何选择首诊定点医疗机构?为方便就诊,太原市各县(区)确定首诊、转诊、专科医院40余家,居民可从首诊医疗机构名单中选择一所作为本人首诊定点医疗机构,学龄前儿童还可再选择一所妇幼医院作为首诊医疗机构,居住地与户籍地分离的居民,可以在居住地就近选择一所首诊医疗机构,三级医院原则上作为居民的转诊医疗机构,居民在选择首诊医疗机构后,一个医疗年度内不得变更。
参保后可以享受哪些待遇?首先,每年可以最高享受到2万元的医疗待遇,这个费用不是住院医疗费总额,而是统筹基金实实在在支付出去的;其次是在首诊定点医疗机构看病住院,首诊医疗机构除了免费提供健康咨询、建立健康档案等服务外,还对参保居民在门诊治疗时直接减收费用总额不低于5%,在住院治疗时直接减收费用总额不低于4%的优惠;第三是参保居民参保缴费满一年且第二年继续参保缴费的,可以享受由统筹基金部分支付的三种慢性病门诊待遇;第四是参保人员连续缴费满两年的,从第三年起,待遇支付每年可增加1%,最高增加5%。政府如何进行补助太原市规定成年居民医疗保险费筹集标准是每人每年300元,未成年居民每人每年100元。对于普通成年人,各级财政补助120元,对成年低保人员,各级财政补助220元,对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指低保对象),财政全部负担,个人不需要缴费;对于普通未成年人,各级财政补助60元,对未成年低保人员,补助80元,对未成年的重度残疾人,100元全由财政负担。
据悉,为确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健康运行,相关部门已出台各种优惠政策,建立绿色通道,全市各级经办机构、50多个街道、400多个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和40多个定点医疗机构已形成服务网络。
M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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