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7月启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

从东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完善东营市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体系,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水平,自今年7月1日起,全市将实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
小编从东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完善东营市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体系,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根据《东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办法》的规定,自今年7月1日起,全市将实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
据了解,已纳入门诊慢性病管理以外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含急诊)医疗费用的社会统筹,参加东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签订普通门诊统筹医疗服务协议的人员均可享受门诊统筹待遇,所需费用由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用人单位及参保职工不再另行缴费。 普通门诊统筹实行签约管理,参保职工可就近选择1家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其中,有工作单位的参保职工,由所在单位组织签约选择医疗机构,灵活就业人员及未参加单位集体签约的参保职工,可持本人社保卡到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签约。 工作人员向小编介绍了相关待遇标准,在一个医疗年度内(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
参保职工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在签约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甲类药品及诊疗项目统筹基金支付80%,乙类药品及诊疗项目先个人自付10%后再按甲类药品及诊疗项目支付(实际比例为72%);在签约二级医疗机构就医的,甲类药品及诊疗项目统筹基金支付70%,乙类药品及诊疗项目个人自付10%后再按甲类药品及诊疗项目支付(实际比例为63%)。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每人每年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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