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提高
江门城乡居民医疗缴费标准提高近日,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201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方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将提高至每人每年90元,参保人从下月起可缴费。造血干细胞移植后和艾滋病首次纳入城乡医保门诊特定病种管理,每人每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范围内费用4万元和4800元。
政府补贴部分每人每年提高40元根据《方案》,2015年全市城乡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将由今年的每人每年70元提高至90元(个人缴费中包括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资金),政府补贴部分将从今年的每人每年320元提高至360元以上。此外,对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等弱势特定群体,政府将继续对其个人缴费部分予以全额资助。
2015年的城乡医保费将全面实行银行代扣代缴,集中参保扣费期为2014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艾滋病首次列入2015年城乡医保住院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并新增了10万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内的最高赔付限额。在普通门诊方面,支付比例将从去年的50%提高到55%,累计每人每年支付最高限额150元。住院待遇方面,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基金的支付比例将为:基层卫生服务定点医疗机构和一级定点医疗机构8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7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50%;如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基金支付比例则为40%。
明年起,造血干细胞移植后和艾滋病将纳入城乡医保门诊特定病种管理。造血干细胞移植后(移植物抗宿主病及感染的治疗),每人每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范围内费用4万元,艾滋病每人每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范围内费用4800元。本市基层卫生服务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60%;其他定点医疗机构为40%;非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30%。
M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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