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医保中心

秦皇岛人力资源和-科拟订完善全市医疗。规划和标准;拟订全市医疗、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全市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医疗、生育保险管理办法和结算办法,实施资格管理;拟订医疗、生育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企业离休人员医疗保障政策;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和管理办法;负责对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和 两定单位 执行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拟订完善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全市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全市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医疗、生育保险管理办法和结算办法,实施资格管理;拟订医疗、生育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障政策;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负责对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和 两定单位 执行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职责范围负责市本级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的征缴、使用和管理业务。
具体职责是: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省、市有关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制度改革的政策、规定。2、编制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年度预决算,负责上述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3、负责对市辖各县(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业务指导。4、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签订协议文本,实行协议管理,并加强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5、负责审核、办理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的参保手续。6、负责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建立和管理。7、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和有关医疗保险业务的咨询。8、负责我市辖区内各类企业和非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管理工作。9、完成上级交办或授权办理的其它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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