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镇居民医保参保问答;今后将发放统一金融社保卡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未成年人和无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提供医疗保障的医疗保险制度。为帮助广大居民了解参保缴费等相关事宜,我们编写有关问答,陆续刊登。
一、已考上大学的高三毕业生,或已在本市高校就读的在校大学生,如何参保?
答:我市已建立在肥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可在开学后在就读高校参保,享受大学生医保待遇。
二、新生儿如果在参保时间结束后出生,如何参保?
答:新生儿自办理合肥市户籍登记后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按每年30元的标准缴费,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同等待遇。对于本市居民违反计划生育法规,没有缴纳社会抚养费无法办理户口的新生儿、外国专家随行子女等特殊群体可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地址:政务区政务环路88号合肥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楼)
三、遇到参保人员姓名有生僻字的,如何处理?
答:参保人员可办理参保登记,参保单位在信息录入时,对于生僻字先不录入,做好记录,待10月份统一由区社保经办机构处理。
四、今年新参保人员为何不再办理医保卡?
答:鉴于全省将统一发行金融社会保障卡,今年新参保居民不再发放居民医保卡,今后将根据省统一部署,发放全省统一的金融社保卡。
五、没有医保卡如何就医?
答:没有医保卡的参保人员,可持身份证(18周岁以下参保人员可持户口簿)到定点医院医保窗口办理住院手续。续保人员仍可持居民医保卡或社会保障卡办理就医手续。
六、2014年参保缴费后待遇享受期有何规定?
答:待遇享受期为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止。
七、已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再参加居民医保能否享受双重医保待遇?
答:按照不重复享受原则,若两种保险都参加,在同一享受期内,只能享受一种保险待遇。
八、什么是 大病保险 ?
答:大病保险是对城镇居民参保人员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一个结算年度内(即当年10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个人自付的超过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的住院医疗费用给予再报销。
九、参保时个人需另交 大病保险 费吗?
答:不需要。合肥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按照每人每年30元的标准,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累计结余中列支。
十、大病保险起付线是多少?
答:起付线标准依据合肥市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确定。2014年度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为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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