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新农合”大病保险实施试行方案已经出台
5月6日,记者从九江市卫生局获悉,为进一步推进九江市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建设,保证大病保险工作顺利开展,我市出台了《九江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
?根据《方案》,我市大病医疗保险今年将覆盖全市50%的开展新农合县(市、区),2015年将覆盖全市所有开展新农合县(市、区)。 《方案》规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为新农合参合人。在参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按现行新农合政策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部分,再由大病保险给予保障。
?参照我市上一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按照大病保险基金支付能力,我市设定的起付线为9000元。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参合人,起付线下降50%,且起付线每参合年度内只扣减一次。
?凡参合人在各级医疗机构住院期间发生的可报费用均可纳入合规医疗费用;参合人在市、县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期间因病情需要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医疗费用纳入合规医疗费用,补偿比例为20%,具体办法由市新农合办公室另文规定。
?同时,按照统筹地区当年新农合筹资标准5%左右的比例确定,2013年试点及2014年推广期的新农合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人均20元(2014年人均筹资标准为390元)。 需要注意的是,按住院补偿办法进行补偿的门诊大病、重大疾病的门诊医药费用被纳入了合规医疗费用范围。其中恶性肿瘤放化疗、肾衰透析、血友病输血(含Ⅷ因子)、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的门诊医药费用纳入合规医疗费用范围,在市、县级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因病情需要选用的超出新农合基本用药目录外的抗排斥药物(含进口药品),纳入合规医疗费用范围;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的门诊医药费用纳入合规医疗费用范围。
?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患者门诊一代酪氨酸激酶抑制剂伊马替尼,耐药患者的二代尼洛替尼或达沙替尼,开展了慈善援助项目的药品每年不超过3个月治疗所需的药品费用,纳入合规医疗费用范围。 此外,新农合大病保险按医疗费用将实行高低分段补偿。
?参合患者按现行新农合政策补偿后(农村居民重大疾病救治补偿政策继续执行),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扣减起付线金额后,0元至5万元部分,补偿比例为50%;5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补偿比例为60%;10万元以上部分,补偿比例为70%。封顶线将按参合年度计算,年封顶线为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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