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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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新医疗保险办法1日起实施 42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认定机构
为进一步保障医疗保险参保群众的合法权益,提升门诊特殊疾病患者的就医治疗质量,成都市人社局今(31)日称,从2014年1月1日起,《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
根据《办法》要求,市医保局及各区(市)县医保经办机构分别对申报门诊特殊疾病的认定机构和治疗机构进行了综合评定,确定了42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认定机构,500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治疗机构。
认定机构名单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四川省人民医院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成都军区总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五二医院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三六三医院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四川省肿瘤医院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蒲江县人民医院蒲江县中医院彭州市人民医院彭州市中医院郫县人民医院郫县中医院崇州市人民医院四川省复原退伍军人医院邛崃市医疗中心医院邛崃市中医院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温江区人民医院新津县人民医院新津县精神病院龙泉驿第一人民医院龙泉驿第二人民医院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成都市新都区第二人民医院双流县第一人民医院双流县第二人民医院都江堰市人民医院都江堰市第三人民医院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金堂县第二人民医院青白江区人民医院青白江大同卫生院大邑县人民医院大邑县中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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