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疗保险保障范围有哪些
大病医保是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的简称,是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的政策。其主要目的就是减轻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截止到2014年年底,大病医保已在27个省开展了392个统筹项目,覆盖人口7亿人。但还有部分地区没有实现大病医保政策。
根据相关规定,城乡参保参合居民以人均30元标准统筹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资金,大病医保资金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按统筹标准划转。然而,目前全国各地的基本医保大部分是地市级统筹,甚至是县级统筹。对于不同的统筹地区,大病医保资金的筹资压力也有差别。
大病医保保障范围主要在参保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以力争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为目标,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大病医疗保险是什么?作为中国医疗保险政策的一部分,大病医疗保险有着极其特殊的地位和意义。医学证明现代人患大病的几率越来越高,面对高额的大病医疗费用,众多贫困群体无力承担。大病医疗保险不同于商业保险,它是集社会微薄力量于一体,集中救治最需要帮助人群的一种策略,同时,还参杂着各级政府和社会保障单位的支持。
什么是大病医疗保险
大病医疗保险是为保障城镇职工重大疾病医疗需求而建立的专项医疗保险基金,用于支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年度内累计发生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4万元)的医疗费用(不含应自付费用)。
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每年每人向市、区社会保险局缴纳48元大病医疗保险费,在发生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部门按:0—4万元以下报销85%,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8万元以上报销95%。每一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
什么是大病统筹基金
大病医疗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险的必要补充。凡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及其参保职工,必须参加职工大病医疗保险。
大病医疗保险由医疗保险中心组织实施。大病医疗统筹基金按每人每年72元的标准由参保单位负担,其中县财政拨款的作为公务员补贴,由县财政负担。大病医疗统筹基金年初一次性缴到医疗保险中心,由医疗保险中心统一参加商业保险公司大病医疗保险。
对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大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以下,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规定的医疗费用,大病医疗保险支付90%,职工个人负担10%,
根据《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和新农合参保人。因此我们可以说大病医保保障对象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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